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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管理电动车 共建文明校园”倡议书

来源:校团委 日期:2021-11-03点击:

规范管理电动车 共建文明校园倡议书

 

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近年来,校园电动自行车数量持续增多,车辆骑行安全和乱停乱放问题日益凸显,经统计,校内经常会有一些同学因为骑行电动车过快、紧急避让行人而出现交通事故,身体上受到了伤害、财产上受到了损失,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为加强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活、工作、学习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规定校团委、校学生会向全体团员青年发出如下倡议:

一、恪守规章制度。遵守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自查本人的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和学校管理的要求,不驾驶无牌(无通行证伪牌的电动车辆,不销售、转让本人使用的电动车禁止无牌车辆入校。

二、坚持安全骑行。骑行电动车时(无论校内,还是校外),均应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提高自我保护能力,避免交通意外伤害。不曲折竞驶、逆向行驶并道行驶;不在人行道、绿化地、运动场行驶;不在校内超速行驶或在驾驶中接打电话、收发信息坚持“安全至上、文明礼让、行人优先”的原则,按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校园限速安全行驶。

三、做好规范停放。电动车有序停放在指定非机动车停放区域,不妨碍其它车辆和行人通行,不在校园交通主干道、绿化地、操场、教学楼、办公楼等建筑物出入口、消防通道及其它规定的禁停区域停放车辆,自觉做到不影响校园交通秩序和妨碍其他车辆。

四、注意充电安全。电动自行车须到学校安装的充电桩进行充电,不在充电桩以外的场所私拉电线充电。充电时应当使用符合规范的充电器,保障充电安全,不在下雨、打雷天气充电;不用湿手插拔充电插头;不在充电区内吸烟、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充电结束后,及时将电动车挪到停车区,勿长时间占用充电区,主动分享公共资源。

五、提倡健康出行。建议同学们选择健康出行方式,在校内尽量步行、骑自行车或乘坐环校车,在践行“绿色环保”理念的同时也有益于身心健康。不购买、不骑行超标电动自行车,不使用未做备案登记的电动自行车。

法律威严,生命可贵。海大是我们共同的家,建设宁静、和谐、美丽的绿色校园,需要每个人的积极参与。文明是一种习惯,也是一种力量。遵章守纪,安全出行,文明交通,是每一位海大人的责任、义务和自觉追求,让我们一起携手,积极配合学校管理工作,共建共享安全、和谐、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

2021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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